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淘宝平台予以公开变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本院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若。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三、本次变卖是(2023)川17执恢36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变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标的所在地的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1月04日10时至2024年03月03日10时止共计60天(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2,户名: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新桥社区一组“龙翔.西城故事”B区2号楼负1层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通川区国用(2011)第09013号,建筑面积:488.25平方米】。
网络询价:293.7312万元,起拍价:187.9880万元,变卖预缴款:187.988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2.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新桥社区一组“龙翔.西城故事”B区2号楼负2层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通川区国用(2011)第09013号,建筑面积:608.37平方米】。
网络询价:365.9954万元,起拍价:234.2372万元,变卖预缴款:234.237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3.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新桥社区一组“龙翔.西城故事”B区3号楼负1层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通川区国用(2011)第09013号,建筑面积:692.3平方米】。
网络询价:416.4877万元,起拍价:266.5522万元,变卖预缴款:266.552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4.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新桥社区一组“龙翔.西城故事”B区3号楼负2层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通川区国用(2011)第09013号,建筑面积:763.62平方米】。
网络询价:467.0682万元,起拍价:298.9237万元,变卖预缴款:298.9237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标的,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拍卖标的,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标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变卖结束之前(节假日除外),有居住的,具体以居住人意见为准(温馨提示: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以便于组织看样),标的咨询电话: 17311535875(舒玲),看样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即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征收标准请参考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参考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变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金穗支行,账号:6228400957230776765)转账请备注案号:(2023)川17执恢36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
十二、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若本次变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本院已委托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17311535875(舒玲),更多变卖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看样预约成功后,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监督电话:0818-2144667(此号码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咨询。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网址:www.rmfysszc.gov.cn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