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8号康和南岸小区27号楼3单元10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不包括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已授权委托内蒙古同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承诺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7日10时至2025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8号康和南岸小区27号楼3单元106(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3844,建筑面积:282.85平方米)。
房屋现状:已被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查封。
特别提示:被执行人在房屋内居住,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腾退风险因素,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起拍价1347950.4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75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使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8号康和南岸小区27号楼3单元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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