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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36号1-11-2室(建筑面积62.11平方米)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为全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物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是否可提供贷款购买请咨询电提示:谨防假冒。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6日10时至2026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36号1-11-2室(建筑面积62.11平方米)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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