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政策详解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时间:2008/10/22
世界银行集团由五个机构组成,其中3个机构提供贷款,即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中长期有息贷款(硬贷款)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向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长期无息贷款(软贷款)的国际开发协会IDA和直接对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和私营部门提供贷款和参股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其他两个机构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采购政策和程序是完全一致的,通常意义上的世界银行(本文用缩写世行代表世界银行)即指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
世行的成员国分为借款国(发展中国家)和非借款国(发达国家)两类,世行的组织机构按借款国分为六大地区管理,地区下设专业处和国家局,在主要借款国和成员国设有管理该国贷款项目和其他业务的国家代表处或办公室。
世行对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分为3个层次。最高层为跨地区的中心服务部门(OCSPR),负责制定世行贷款项目的采购政策和程序,包括起草和修订采购指南和标准招标文件。中间层在6大地区有采购顾问RPA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地区的采购人员和采购审查活动,批准对大合同的审查。第三层为各国家局/办公室或专业处的采购人员或采购组,负责具体的采购文件审查工作和其他采购监督活动。经过地区采购顾问的批准,有资格的贷款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自己审查或批准借款人的采购文件。由于项目经理工作较多,大部分项目经理均委托世行的专职采购人员或外部咨询人审查借款人的采购文件。
世行从1997年起逐步加强了世行驻借款国的代表处或办公室的力量和权力,大的国家局的局长都已到借款国办公,采购审查的权力也逐步下放到世行设在借款国的办公室。加快了借款人与世行的交流,缩短审批时间。目前中国世行贷款项目国内招标采购文件已全部下放到世行驻中国代表处(英文直译为世行北京办公室)审查,国际招标则由项目经理决定,一部分在北京审查,一部分在世行总部(美国华盛顿特区)或其他地方审查。特别是项目经理在北京的项目,大部分国际招标均在北京审查。中国世行贷款项目事前审查的采购文件一般先报国内有关机构审查同意后,最后才报世行审查。目前中国的机电设备国际招标的采购文件在报世行审查之前要报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审查。世行贷款高速公路的采购文件要报交通部审查。
世行对其贷款项目的采购文件的审查分为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两种方式。"事前审查"审查国际招标的大合同,"事后审查"审查国内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小合同。事前审查的合同只有获得世行的不反对意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采购工作,否则可能被宣布为错误采购而得不到贷款。事后审查的采购文件则不用报世行,保存在项目单位。对于事后审查的合同,借款人可按贷款协定的规定自行采购,只要保存好采购文件,待世行项目检查团检查时随机抽样审查。世行对贷款项目一般半年即要到现场检查一次。项目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采购审查也可能在检查团之外单独进行。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按评估和谈判后签订的贷款协定实施。
世行贷款采购的政策是保证贷款资金用于既定的目的,采购结果和过程经济、有效和透明,为成员国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尽可能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的采购方式)和促进借款国的制造业,承包业和咨询业的发展,在国际竞争性招标评标时对借款国制造的产品,借款国的承包商和咨询公司有国内优惠。土建工程合同评标优惠为投标价的7.5%,享受土建工程评标国内优惠只适用于低收入国家。中国的土建工程承包商目前已经不能享受世行贷款项目的评标优惠,但中国国内制造的产品仍然能享受世行贷款中国项目货物国际招标时的评标优惠,即在最低报价是进口货物时,将进口货物的到岸价增加15%或对该项货物不免税的进口商征收的关税和进口税的税率中的低者。对借款国的咨询者的优惠为在技术建议书评审打分时有最多10分的优惠。
世行贷款项目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分为两大类:即土建工程和货物采购类和咨询服务采购类。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土建工程和货物采购主要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方式进行采购 (一般来说土建工程合同500-1000万美元以上,货物采购合同20-50万美元以上要采用ICB方式采购,具体限额随国家或项目不同而不同)。其他采购方式按竞争性从强到弱排列有有限国际招标LIB、国内竞争性招标NCB(一般来说10-2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和国际招标限额以下的合同要采用NCB方式采购)、询价采购Shopping、直接签订合同(货物)、自营(土建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