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2025-2027年度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集中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2025-2027年度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2025-2027年度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集中采购。
1.2 采购单位: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水务运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2025-2027年度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集中采购,通过本次采购每标包确定3家单位,作为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2025-2027年度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集中采购的供应商,入围单位将有资格参与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5-2027年度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药剂的供货。
1.5 入围供应商数量:标包1:3家,标包2:3家,标包3:3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药剂的供货、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含过磅费)及保险、现场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卸货现场清洁工作、现场检验、验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供货服务时限:约30个月(至下一轮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为止,如采购人上级或条线管理单位确定新的供应商,本协议即行废止)。
2.3 交货期:自子公司发出需求通知后供应商应在72小时内将所有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交货(包括卸货)。如遇突发或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送货到达现场。
2.4 质量要求:质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2.5 标包划分: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部2025-2027年度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集中采购,共划分为3个标包(详见下表:《标包划分一览表》)供应商可参加任何一个或几个标包响应。
标包划分一览表
|
包号 |
采购编号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需求公司 |
实际交货区域 |
需求公司年预估采购量(吨) |
年预估采购量(吨) |
备注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
标包1 |
BRR25-HNS-ZB-002-036-001 |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液态 |
普通型 |
金寨 |
金寨第一/第二自来水厂(分别为30吨/次)
30吨半挂车可以进入 |
1350 |
13200 |
盐基度 80~90 |
3家 |
|
溧阳 |
社渚水厂(10吨/次)、天目湖水厂(20吨/次)、中心水厂(30吨/次)
中心水厂30吨半挂车可以进入,其他无法进入 |
4000 |
盐基度 80~90 |
|
和县 |
和县水厂/香泉水厂(合并供货10-20吨)
30吨半挂车水厂可以进入 |
1300 |
盐基度 80~90 |
|
淮安 |
城南水厂30-40吨/次、北京路水厂20-25吨/次、经济开发区水厂30-40吨/次,
30吨半挂车水厂可以进入 |
4000 |
盐基度 80~90 |
|
寿县 |
寿县二水厂(30吨/次)、新桥水厂(30吨/次)、瓦埠水厂(10吨/次)、双庙水厂(10吨/次)、大顺水厂(10吨/次)、保义水厂(10吨/次)、霍邱临淮水厂(15吨/次)
寿县第二自来水厂、新桥水厂30吨半挂可以进入,其他无法进入 |
1300 |
盐基度 75~90 |
|
金寨金水源 |
金寨古碑水厂(15吨/次)、金寨南溪水厂(15吨/次)、金寨天堂寨水厂(15吨/次)、金寨吴家店水厂(15吨/次)
30吨半挂车无法进入 |
400 |
盐基度 80~90 |
|
当涂 |
石桥水厂(16吨/次)、太白水厂(8吨/次)、沿江水厂(8吨/次)、姑孰水厂(8吨/次)、江心水厂(8吨/次)、永泉水厂(8吨/次)、湖阳水厂(8吨/次)
30吨半挂车无法进入 |
850 |
盐基度 75~90 |
|
标包2 |
BRR25-HNS-ZB-002-036-002 |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液态 |
复配型 |
邳州 |
邳州市张楼水厂(30吨/次)
30吨半挂车可以进入 |
1400 |
4400 |
盐基度 70 |
3家 |
|
射阳 |
合德水厂、明湖水厂(分别为30吨/次)
30吨半挂车可以进入 |
3000 |
盐基度 70 |
|
标包3 |
BRR25-HNS-ZB-002-036-003 |
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液体) |
工业级 |
寿县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淮南市寿县炎刘镇新桥污水厂(30吨/次)
30吨半挂车可以进入 |
500 |
5000 |
-- |
3家 |
|
金寨金叶水务有限公司 |
金寨开发区污水厂(金寨小南京路)30吨/次; 产业园污水厂(金寨大别山路)-30吨/次;老城区污水厂(金寨小桥湾)-15吨/次;
30吨半挂车可以进入 |
1100 |
-- |
|
当涂华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 |
当涂县第一污水处理厂(20吨/次)
30吨半挂车无法进入 |
800 |
-- |
|
溧阳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公司(15吨-20吨)
30吨半挂车无法进入 |
2600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第一标包及第二标包: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应承担过至少一个自来水公司聚氯化铝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合同项下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不含与其经销商、代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
(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设区市级(含)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 GB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要求,并具有2022年以来卫生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供应商如自行运输,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运输为委外服务的,必须附上有效的《委外服务合同》及上述运输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标包: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应承担过至少一个污水厂聚氯化铝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合同项下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不含与其经销商、代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
(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HG/T5359-2018《水处理剂聚氯化铝铁》要求,并具有2024年以来卫生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供应商如自行运输,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运输为委外服务的,必须附上有效的《委外服务合同》及上述运输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注:上述“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正本扫描件须彩色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2)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本项目不允许入围后转包行为,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标包,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一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获取方式: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文件(注:采购文件以平台下载的电子文件为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聚氯化铝小样试验递交
6.1 聚氯化铝小样递交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工作日8:00-11:00 14:00-17:00),递交地点为江苏省溧阳市平陵西路31号(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13915888278。
小样现场递交需提交以下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递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递交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现场核查。
6.2供应商未送检样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聚氯化铝小样试验说明》要求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并作无效标处理(注:聚氯化铝小样需现场递交,不支持邮寄)。
6.3聚氯化铝小样试验说明
为确保生活饮用水处理安全,采购人拟对符合《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20)的聚氯化铝(PAC)产品进行小样试验,验证其适应性。本试验结果将作为确定2025-2027年度聚氯化铝(PAC)合格供应商采购的重要依据。
6.3.1样品送检时须递交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盐基度(75%-90%)的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PAC)普通型及盐基度(70%)的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PAC)复配型样品各两瓶,每瓶550ml(各1瓶检测,1瓶留存)。送检样品统一用红色标签(普通型)、绿色标签(复配型)的无色农夫山泉矿泉水塑料瓶密封,样品瓶身不得出现或者隐含供应商相关信息的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样品,并对此作出不实质响应采购人号召视为否决处理。供应商需承诺本次提供小样与后续供货产品品质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或终止合同。
6.3.2检测标准
6.3.2.1试验要求
试验方法:GB/T 16881-2008《水的混凝、沉淀试杯试验方法》;试验要求:针对华东区域所属项目公司净水厂原水分别测试(其中:原水分别由溧阳公司、寿县公司、邳州公司、射阳公司提供);考核标准参数:絮凝与沉降性能(矾花形成速度、矾花大小及形态、沉降速度)、沉淀后上清液的指标(沉淀后上清液浊度、沉淀后上清液pH、沉淀后上清液铝含量)、投加量经济性(试验最佳投加量)。
6.3.2.2试验机构
由采购人指定溧阳水质监测中心有限公司(CMA认证)检测。
6.3.3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中的指标要求。
6.3.4评审的原则
谈判小组根据小样试验测试结果报告,对供应商药剂适应性进行评审(注:谈判小组成员直接采用盲样检测人员提供的供应商小样各子项排名,按照评审办法3.2.3(2)的规定赋分,对4种原水同一子项按照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此项分值为0)。评审要求为:质量符合《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20)及采购文件要求,适应性须通过小样试验的评定结果为“较好”及以上等级(注:评价等级好得分为6.31-7 分;较好得分为 5.6-6.3分),否则视为不满足适应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6.3.5检测结果:以小样试验的检测结果为准,不接受复检申请。
6.3.6小样试验测试检测费用不需供应商承担(本次检测不计入每个年度2次抽检次数)。
7.原水获取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采购人分别在溧阳公司、寿县公司、邳州公司、射阳公司四家公司所在地选取原水,统一进行小样试验。如供应商需要提前测试所供药剂质量及成本分析等,建议自行前往现场获取原水,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如委托联系人获取原水的,有关联系人及公司对原水获取过程及试验结果不承担责任;原水获取时间逾期不候。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获取原水的,报价时造成的误解、偏差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获取地点:溧阳公司、寿县公司、邳州公司、射阳公司。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2日(工作日 8:00-11:00 14:00-17:00,报名截止后5天内对接联系获取原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
溧阳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801493421。
寿县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7355460271。
邳州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815383597。
射阳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9951066119。
8.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水务运营分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8楼
联系人:费工
电话:1866270773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侯先生、汤女士
电话:010-53105851、15617431456
邮箱:chinabrr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