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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现坪山坑梓)金田风华苑(东区)1号楼商务公寓B座 910(变卖)(变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441609】号 发布时间:2024/11/12 6:03:11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内容: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现坪山坑梓)金田风华苑(东区)1号楼商务公寓B座 910(变卖)(变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7日10时至变卖期60日届满当天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5007),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深圳市龙岗区金田风华苑(东区)1号楼商务公寓B座910的不动产(房产所在地址现为坪山区坑梓街道,上述地址为旧时行政区划的不动产登记地址)(不动产权证书号: 6000511382),建筑面积为72.49平方米,建筑面积以议价协议记载的面积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记载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产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核实并自行承担。

起拍价:980,586.73元,保证金:98,058.67元,增价幅度:9,805.86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自然人购房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如需看样的,请与本院联系,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手机号码:18028713836 (工作时间接受登记)作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我院委托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变卖可贷款竞拍,具体事项请详阅《竞买须知》第二十条和贷款须知。

七、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相关(各区分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买受人先行垫付税费后,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人民币98,058.67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账号:9902001795045895),缴款时请注明“网络变卖”字样和变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变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123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据,并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3530927432、18028713836 深圳一拍法服

一拍法服咨询电话:400-827-6996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举报监督电话:0755-2325902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123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深圳市住宅类房产移送网拍公示信息

1、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材料。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3、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如存在毁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7、其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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