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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17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427732】号 发布时间:2024/8/29 6:50:12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17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4)粤0106执1727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4?,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编号

拍品名称

参考市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1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16车库

349546

279637

3万

2000

12.2055

12.2055

2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17车库

349546

279637

3万

2000

12.4735

12.4735

3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43车库

363668

290935

3万

2000

13.038

13.038

4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44车库

363668

290935

3万

2000

13.038

13.038

[上述个标的分开拍卖本拍品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特别提醒:该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手续,可能涉及较高税费,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至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所有权取得方式: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车位、车库数量未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建筑区划内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依照上述规定,符合“一户一车位”条件的上述小区业主参与拍卖上述车位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0-83008726,020-38805697,(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预约看样:2024年9月30日上午11时,集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16车库。看样联系人:李先生18902247220,请有意看样者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8902247220,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本拍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竞价前,网络拍卖系统将对竞买人所缴付的保证金进行冻结,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10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21740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106执1727及车库号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立案庭执行事务专窗提交《执行裁定书》、税费发票、退税申请书、收款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020-38805697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联系部门:本院政治部督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联系人:张先生  13602831572,张先生  18122392550,       伍先生13580307889

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天河支行

联系人:蒙小姐:13600019880、刘小姐:15018425133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李先生 13763345560,牛先生  18620771877

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孔雅雯  89299846,15989137531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联系人:李铭  13710128734,许炜标  18820048649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唐先生  18665630927

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丁璇  13632483080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联系人:林小姐 18680568234、李小姐18127968783

欢迎其他有意办理拍卖财产贷款业务的银行与我院联系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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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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