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58号28号楼内101号。权利人:烟台市煜炜置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56.5平方米;所在楼层:1-2层,房屋总层数:26层;建筑结构:钢混;用途:商业;现状:毛坯房。(详见评估报告)【特别说明: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
起拍价:849240元 保证金:84000元 加价幅度:8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八、拍卖竞价前工行融e购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烟台市莱山支行,账号:6228400267426898161),余款全部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拍卖流程及贷款咨询电话:15653564577
法院咨询电话:0535-6921046 王法官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寨大牌坊北20米清泉国旅三楼执行局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工行融e购技术咨询电话:400-919-5588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