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堂等4个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518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堂等4个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6.8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6.8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包括肉类、蔬菜、干货、粮油、水果等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如服务期满后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或实际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金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堂及麻涌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参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2(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望牛墩及洪梅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参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堂及麻涌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望牛墩及洪梅税务分局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陈旭希,0769-2833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星霖
电 话: 0769-2833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