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荣华小区北17、18号楼1层109室(建筑面积89.68平方米)(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0日10时至2024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7/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荣华小区北17、18号楼1层109室(建筑面积89.68平方米)。(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动产。)
评估价:764,791元,起拍价:633,247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电话咨询看房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土地出让金、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7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支行;账号:62284030780625865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竟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477-4221727
法官咨询电话:182477499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维法服看样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8647750528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荣华小区北17、18号楼1层109室(建筑面积89.6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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