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5月27日 20: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2024-13
项目名称: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系统维护:室内外灭火器与安全疏散系统等日常管理养护;保洁服务:办公楼(区)内大厅、过道、楼梯、天台、电梯间、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安全保卫服务: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表现良好,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方式:将下列加盖公章的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5362728@qq.com(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然后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检查,在确认材料合格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或快递方式寄给供应商(快递费由供应商自理):申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董工、0431-8490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方式:成新宇、刘艳梅、0431-8180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新宇、刘艳梅
电 话: 0431-81808101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