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衡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变卖公告
衡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3日10时至2024年6月2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4/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
衡东县新塘镇建设沁园小区1#栋103,建筑面积为:23.22㎡【不动产权证号:湘(2023)衡东县不动产权第5003447号】。
起拍价:63159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衡东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衡东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四、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变卖溢价款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请买受人注明姓名和资产名称(户名: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账号:62326375001039577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因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人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向登记机构送达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文书后五日内缴纳相应税费,并凭票据原件来本院报支垫付的费用。逾期不报支的,导致相关垫付费用无法在本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19918677938彭女士
淘宝咨询电话:400-840-2100
本院联系地址: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拍辅助机构咨询。
衡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