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已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墙涂料、真石漆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外墙涂料、真石漆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哈平路、哈平四道街、松新街、哈平六道街合围地段
2.3建设规模: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建筑面积约30万平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清单要求
2.6招标范围:乐安小区(01地块)项目商业及住宅外墙涂料、真石漆及水包砂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外立面2层及以下真石漆或水包砂施工,3层及以上涂料施工(分界线以招标单位下发的施工图或设计变更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运输至工地现场、现场卸车、保管、基底清理、粉刷喷涂、配合施工的吊篮使用,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原材料检测、 成品保护、施工内业及配合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清单中所包含之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本施工工程应采取的全部预备及相应辅助工作。
2.7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为:1#、2#、8#、9#、10#住宅、商业及配建的公共设施
二标段为:3#、4#、5#、6#、7#住宅、商业及配建的公共设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采购项目。
3.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3.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6供应商可登录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点击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3.7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 开户行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公告3.6、3.7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 满足投标人资格3.3业绩要求的合同。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第3、4、5项仅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核验通过后可网上下载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易采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0号松雷集团大厦5层)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其他
6.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文件执行,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施工企业清出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