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9400T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529.4371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9.4371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
-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
(元) |
工期
(天) |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为保障自编5#楼满足搬迁使用进行局部改造,如地面铺设、隔墙隔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又不能说明理由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 |
5294371.17 |
100 |
-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③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委托,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招标编号:TC249400T)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
-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
(元) |
工期
(天) |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自编5#楼搬迁使用条件保障项目,为保障自编5#楼满足搬迁使用进行局部改造,如地面铺设、隔墙隔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包试运行、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培训、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又不能说明理由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 |
5294371.17 |
100 |
-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1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5.3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7日10: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bid.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 标 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招标情况联系人:关工
联 系 电 话:020-870236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 系 人:杨文哲
联 系 电 话:020-87605285
传 真:020-83541220
电 子 邮 箱 :yangwenzhe@cntcitc.com.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8号
联系方式:关工,020-87023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文哲,020-87605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哲
电 话: 020-8760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