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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某部营区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2023-JWHJGD-G1020)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85625】号 发布时间:2023/9/26 6:18:47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工程
内容:  

阳江某部营区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2023-JWHJGD-G1020)

发布时间:2023-09-25 22:16:20 打印

阳江某部营区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江某部营区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3-JWHJGD-G1020)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广州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 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改善营区工作生活环境,针对阳江某部目前营区建设标准低、营区功能设施老旧欠缺和环境较为破败等问题,拟开展阳江某部营区整修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整体房屋加固,营区房顶加固,室内装修、水电路通达,房屋外立面改造,房屋防水补强等。

2.2具体需求:

(1)房屋加固,包含梁板柱、房屋棚顶等部位的加固;

(2)室内装修,卫生间等部位防水补强,电路整修;

(3)房屋外立面水包砂涂料;

(4)室内通风改造等。

(5)按照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完成项目建设。

2.3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施工。

2.5交付方式:工程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6最高限价:该项目招标控制价(采购最高限价)289.714333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8.393187万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17.84787万元,暂估价为人民币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021496万元,结构加固141.461735万元,安装工程14.2311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国家(或地方)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②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3.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提供《关于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按招标文件格式《关于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所要求的格式签署并加盖公章);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118.64.254.72/或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2〕946号)的要求设置。

2)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提供电子证书的,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①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6(1)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3.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在线查询截图,相关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军队采购网(118.64.254.72/或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禁止投标期限,视为评审时未发现禁止投标期限);

3.10.已获取本次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3.11.中标单位需委派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驻扎现场,直到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相关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持网站报名登记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1份、电子光盘1份。光盘包含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工程量清单,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该光盘完好归还给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已完成报名登记且领取了光盘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日或投标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光盘通过邮寄的方式归还给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5.3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广州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邮    编

510000

邮    编

510030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0-32277160

电    话

020-83172166-824

传    真

/

传    真

020-8317222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ualuneb@163.com

网    址

/

网    址

www.gdhual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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