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岱岳区天房美郡国际城E1住宅楼102室房产一套
第一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5日10时至2023年10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以东、卧虎山北街以北、京福高速公路以西天房美郡国际城E1住宅楼102,面积302.12平方米,所在层数1至3层。已由法院依法查封。第一次拍卖保留价330万元,保证金66万元,增加幅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涉案房产是否限购,竞买人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请竞买人自行确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拍卖公告发布时起至2023年9月28日9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8-698620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现场交付及过户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被执行人应负担税费、欠缴的物业费等可由买受人垫支,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正式的税费发票、物业费发票等向法院申请报销。法院将依法审查票据,对可以报销部分予以报销。超过此期间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9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
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所付保证金自动转入人民法院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0月1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账号:6232636000105210525)。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38-6986209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