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白银区北京路369号(08-1)1幢-1层-1-02室商业用房的公告
白银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日10时至2023年11月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白银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https://sf.taobao.com/0943/01,户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白银区北京路369号(08-1)1幢-1层-1-02室商业用房,产权证号:白房权证总登字第100045131号,建筑面积:722.81平方米,主体为钢混结构十层商业楼,约建成于2007年,外墙刷彩色涂料,布局合理,原用做洗浴城,室内依据使用功能做了二次装修,水、电、暖、气等设施完善,现场勘查时已停业,装修外观陈旧、局部破损,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较差。
起拍价:1644190元,保证金:32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本次拍卖全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除拍卖公告中载明的司法辅助拍卖公司外,本院未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或网站对本次拍卖进行宣传或提供服务,任何以欺骗、诱导手段向竟买人收取调查费、服务费的行为均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买人竞买前请自行前往当地房产部门了解拍卖标地过户相关政策及所在地限购政策,符合限购条件的方可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需向法院提交符合限购资格可以购买的承诺书,如事先未了解限购政策或无法提供上述承诺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不能过户、造成悔拍等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甘肃省白银区支行,账号:6228401227095470469)。
2、支付宝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82695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43-8548521
司法辅助拍卖公司电话:董女士138300026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32号。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