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7日10时至2023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在内蒙古海子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中的20%股权。
拍卖保留价:捌亿捌仟肆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贰元捌角(884795592.8元整)。
保证金:壹亿元整(100000000元整)。
加价幅度:壹万元整(10000元整)。
注:1.评估范围为内蒙古海子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所包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申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0,492.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87.83万元,非流动资产4.24万元);申报总负债账面价值为79,208.72万元;申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83.35万元。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内蒙古广实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内广实评报字【2022】第831号评估报告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任何担保责任。法院按照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涉及的各项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
3.标的物系无形资产,请买受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未了解情况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登记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关于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请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到内蒙古海子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股权托管机构咨询确认,法院对此不予保证,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标的物系无形资产,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联系(内蒙古瑄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77-226101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5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农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正阳街支行;账号62284030776644674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摘录自:内广实评报字【2022】第831号
辅助拍卖机构名称:内蒙古瑄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0471-5100016(总部)
0477-2261017(业务部)(微信号15149541017)
承办人工作电话:17604776892(请于工作时间咨询)
监督电话:0477-83787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7日 (发公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