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次拍卖赤峰市敖汉旗萨力巴乡本街百和商业楼2-1-103房产的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18日10时至2023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6/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赤峰市敖汉旗萨力巴乡本街百和商业楼2-1-103(合同编号:2015-0006855),建筑面积约113.08平方米,产权转让。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245836.00元,起拍价:184377.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500.00元。
特别说明:1、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等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谨慎购买,买受人承担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4、若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不配合腾房的,需法院强制执行腾房,房产交接时间会相应延长,强制腾房过程中如需强行开锁,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在本次拍卖中的权利义务,本院已在发布的《拍卖须知》中明确告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并理解其含义。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的,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内蒙古弘法拍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自2023年3月14日9时起至2023年4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至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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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方式:设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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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在本院安排的看样时间在拍卖物现场看样,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按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退款的,本院不予准许。
(二)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三)拍卖标的是否符合登记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本院不作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标的不能进行户口登记和过户的,本院不承担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拍卖标的无户口登记、不能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被注销、不能过户等一切涉及户口登记问题要求退款的,本院不予准许。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承担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拍前五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于竞买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金桥分理处,账号:6228401897384452764,行号:103194023615)。买受人于交清拍卖款后7日内携带付款凭证及身份证至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赤锡路3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若拍卖标的物为车辆且存在担保物权,待我院办理完他项权证注销手续后,方可提取标的物)。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
(一)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二)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三)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举报监督电话:0476-8869632
法院联系人:于润
法院联系电话:19004769968
网拍辅助机构:内蒙古弘法拍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专项咨询、看样电话:13789692201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