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设备分类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厂家,还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竞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包2(合同包2(气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设备分类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厂家,还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竞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包3(合同包3(二维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设备分类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厂家,还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竞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包4(合同包4(二维除盐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设备分类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厂家,还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竞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