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注:疫情期间不统一组织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标的物为车位使用权。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费用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存放费的相关费用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4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依照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当地购房资格,如不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而参加竞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后应向法院及时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具备购房资格后领取成交裁定书。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7月8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账号:13050170510800002045-1226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金光道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在2022年7月15日17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2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