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开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9日10时至2022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开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开鲁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5/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开鲁县建华镇俊昌村林玉芳所有的养殖场承包养殖用地、地上房屋及承包地,地上房屋(办公室约96.00平方米,俩个羊舍每个约160.00平方米,库房约112.00平方米,该面积为实测面积,规划用途为办公室、羊舍、库房)房权证号为:房权证字第00967号;养殖用地证号为:开集用2014第108-15-005(地类:养殖,使用权类型:承包,使用权面积:约20000平方米),承包地119亩土地用途为小生物圈治理(该土地面积包括养殖用地土地面积)。上述土地及房屋使用年限至2026年,整体转让。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竞拍者仅限开鲁县建华镇俊昌村集体组织成员。土地到期后如何续期,与俊昌村委会另行商议。
二、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评估价:491572.26元,起拍价:353932.02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幅价:30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过户或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5月3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开鲁县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鲁县支行
收款账号:6228402147326288663
开户行号:10319952101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5-6212362
网拍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4小时专项咨询、看样电话:19847520345(白晨光)
网拍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
网拍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监督电话:0475-8256969
法院咨询电话:15847556556(黄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开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