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新郑市郭店镇郑新快速路辅道东侧,华阳故城北侧华商汇6号楼1单元1103房产拍卖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日10时至2022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09 ,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新郑市郭店镇郑新快速路辅道东侧,华阳故城北侧华商汇6号楼1单元1103房产,坐落于新郑市郭店镇郑新快速路辅道东侧,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51479号,商业服务,钢混结构,建成年份为 2017 年,房屋总层数为 4层,所在层为 1-2 层,建筑面积103.54㎡。估价对象范围包括房产及其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外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装修状况:建筑物外墙面贴墙砖;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为石膏板吊顶,部分区域未装修;彩铝窗,玻璃地弹门。配套设施:水、电、通讯、消防等。
起拍价:68.024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有抵押、有租赁;2.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下午3点,联系电话:13838242960(王老师)。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三天与本院联系。
六、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年4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69906918(李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0371-8566889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巩义市新兴路27号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