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戒指、项链、手表的公告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至2020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戒指一枚、项链一条、手表一块。
起拍价:21000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12月20日上午11点整可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无原始票据,拍卖标的物品真伪、质量、型号、性能、能否正常使用、是否缺少零部件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若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除买受人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根据相关规定,纳入拍卖失信名单,并处予罚款,买受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2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0934290003019,请注明:“(2021)琼97执369号手表等拍卖余款”)。
十一、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应按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经公证的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标的物保管方不承担保管责任,且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98-23880310(刘执行员)
法院咨询电话:0898-23881573(陈书记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