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金川校区电力大楼主楼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内建行〔2021〕119号文件);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其他任何网站的查询记录均不作为本次采购的资格审查的要求。2、本次查询的内容仅限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的查询记录均不作为本次采购的资格审查的要求。
3.5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3.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