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21A00317)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变压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19-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0317
项目名称:变压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最高限价: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变压器 |
890,000.00元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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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总计:89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北碚田家炳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可作最终验收。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技术参数、采购合同应完全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如不一致,校方将拒绝收货、验收,由此带来的损失将由供应商承担;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相关要求后,校方组织验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视为完成最终验收。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期三年全保。 2、竞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竞标产品由供应商(指产品生产供应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竞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和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和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19-7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北碚田家炳中学
采购经办人:黄鹏
采购人电话:0236825875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柏树缙华新村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高翔
代理机构电话:1339988374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滨路242号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翔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99883740
九、附件
 重庆市北碚区田家炳中学配电增容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定稿).docx (110.04 KB)
 (竞买人)承诺书.docx (13.02 KB)
 平面图.pdf (486.91 KB)
 1600kVA箱变配置接线图.pdf (747.34 KB)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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