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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34157】号 发布时间:2021/10/19 15:39:27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物流
内容:  

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513-2021-02652 预算金额:1,339,500.00 元 采购品目:公路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张渡汉 项目负责人:张渡汉

项目概况

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3-2021-02652

项目编号:JZ8210075NA7B12

项目名称: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9,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39,500.00

本项目以预算建安费1339500.00元作为最高限价,招标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为100%,投标人以投标下浮率   % 进行报价(安全措施费不参与降点)。最终合同总金额=最终结算审核的建安费-安全措施费)×中标下浮率+安全措施费。(中标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设施及监控升级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 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  
  3.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  
  5.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7. 4、监管部门: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
  8.  
  9. 5、请投标人报名时带齐以下资料:
  10.  
  11.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13.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4.  
  15.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  
  17.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8.  
  19. ⑤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20.  
  21. 1)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23. 2)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25.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26.  
  27.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28.  
  29. ⑥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0.  
  31. 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33.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34.  
  35. ⑨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37. ⑩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39.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在投标有效期范围内并提供原件校对)。联系电话0754-8729683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450号

联系方式:0754-8871717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

联系方式:0754-8729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渡汉

电  话:0754-87296835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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