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20-11323号信息--新开发银行总部大楼开办项目财务监理采购 |
开始时间: |
2020-10-26 16:00:00 |
截止时间: |
2020-11-06 00:00:00 |
开标时间: |
2020-11-06 14:00:00 |
采购目录: |
分散采购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011323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单位名称: |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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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 |
顾文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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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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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对新开发银行总部大楼开办项目财务监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联合响应的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联合响应协议且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它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主办人的CA证书进行网上操作)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造价咨询公司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业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总部大楼开办项目财务监理采购 2、采购编号:详见采购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cg20-11323) 3、预算编号:20-W057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新开发银行总部大楼开办费总预算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实施全过程财务监理,对开办过程中涉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合同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支付进度款;对预算项目变更、价格变更进行审核,对总预算进行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及绩效评价、编制固定资产交付清单等。 5、交付地址/服务地址:浦东新区世博园区A区A11-01地块,东至世博园区A11-02地块,南至雪野路,西至高科西路,北至国展路。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政府审计。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065200元(国库资金:3065200元;自筹资金: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10、最高限价:30652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政府审计。 12、项目联系人:唐晓敏 洪昀至 13、电话:23119889 54679568*1807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提交联合响应协议且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它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主办人的CA证书进行网上操作) 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3 16:00截止时,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cgzx.jgj.sh.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14:00(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 http://cgzx.jgj.sh.gov.cn)中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解密时间: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在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9:30由评审小组组长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解密后开启。 3、磋商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9: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cgzx.jgj.sh.gov.cn)电子投标系统。 2、磋商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预留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如因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预留手机号码,导致集中采购机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磋商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20年11月 9日(星期一)9:3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出席磋商会议。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顾文林 电话:021-35968032 传真:021-35968055 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
采购人: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肇嘉浜路800号 邮编:200000 联系人:唐晓敏 洪昀至 电话:23119889 54679568*18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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