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雕塑工程(不含基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雕塑工程(不含基础)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S-2020ZB-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雕塑工程(不含基础)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雕塑工程(不含基础);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招标控制价为:203.85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三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112756161437R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张立国
电话:15506055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307840290G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联系人:刘胜舜
电话:14782042640
2020年10月09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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