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300]PTXC[GK]2020013、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0]PTXC[GK]2020013 项目名称: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4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4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70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70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10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74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74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11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56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56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8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26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26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3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6-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北岸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3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北岸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3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45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7: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7-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16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16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2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8: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8-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三年印章刻制 |
100(套) |
否 |
本合同包为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的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刻制数量暂 定约每年100套(一共3年,第2年和第3年的结算单价按照第1年的中标单价执行)。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每套公章的报价。每套公章包含企业公章(法定名 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每套公章费用限额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具体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合同包预算限额标准。本合同包的印章刻制套数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报价参 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
15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5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6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7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8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1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2 描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 (4)明细:特种行业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需具有公章刻制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9 17:10至2020-10-20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21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市政南广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94-265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4-2855533(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4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群 电 话:0594-2855533(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4楼)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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