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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269161】号 发布时间:2020/9/25 20:52:35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福建
所属行业: 商务科研服务
内容:  

顺昌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350721]ZZG[GK]2020007、顺昌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顺昌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ZZG[GK]2020007
项目名称:顺昌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340000元
投标保证金:46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210199-其他农业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 1(项) 2、实施内容 (1)土壤和农产品加密调查:采集40个土壤样品,检测pH、镉、铅、砷、铬、汞全量及有效量等11个指标;农产品采集20个样品,检测镉、铅、砷、铬、汞含量。 (2)灌溉水监测:采集20个灌溉水样,分析pH和镉、铅、砷、铬、汞含量。 (3)大气沉降物监测:采集15个大气悬浮物,测定悬浮物量、以及悬浮物中的镉、铅、砷、铬、汞含量。 (4)根据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种类的安全利用的安全利用方案,实施耕地的安全利用。实施时原则上以村为基础、按照方案中确定的范围实施。实施时必须考虑作物种类,不同作物的安全利用方案有所不同,具体方案以经过专家论证的实施方案为准。 (5)建议实施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加密调查,并根据加密调查结果对项目区耕地土壤进行进一步分类分区,并根据分类分区结果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征得方案编制方和业主进行同意后实施。 (6)实施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密切监控农作物生长状况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一旦发现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出现超标或者明显显示有可能超标,应立即向方案编制方和业主通报,必要时可以对实施方案进行部分调整。 (7)实施方案所列出的钝化或阻控材料是最基本的材料,实施单位可以在保障无二次污染、且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征得方案编制方和业主的同意,提出换用其他钝化或阻控材料或改变施用量。 234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元
投标保证金:4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C210199-其他农业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 1(项) 2、工作内容 监督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制定监督计划; (2)土壤钝化剂(调理剂)施用的监督,包含钝化剂种类、用量、施用时间、施用地点等。 (3)农作物品种(种类)的监督,包含农作物种类(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等。 (4)施肥方案的监督,包含施肥方案、肥料种类、施用量、施用时间、施肥方案与原有的异同。 (5)水分管理的监督,包含水分管理模式,与原有的水分管理的异同。 (6)日常运行的监督,包含如何组织实施各项措施、如何与农户沟通、如何落实措施、遇到过什么问题如何解决等。 (7)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的监督。 以上各项监督工作,应逐日记录(即只要有发生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活动,监督都应该以日志形式记录),不仅要文字记录,还要注意收集照片。 在项目结束时,监督方应提供一份监督报告,报告中应附上所有日常的监督记录。 (二)效果评估1、效果评估的目的 本项目效果评估的目的在于检验安全利用措施实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是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总评价。2、工作内容 效果评估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制定农产品样品采集方案,方案应包括采样点布设方法、农产品种类的选择、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方法和采样数量等。 (2)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按照上述采样方案进行采样,并做好采样记录,拍摄采样点和景观照片。 (3)样品的处理;按照常规方法对农产品样品进行洗涤、打浆或烘干粉碎。 (4)农产品的检测:测定样品中的镉、铅、砷、汞、铬的含量。 (5)农产品超标情况的评价:以国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BG 2762-2017)中规定的重金属限量标准,对各个农产品中5个重金属进行评价。 (6)以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和生态环境厅的效果规定为依据,根据上述检测结果,评价该推进区实施的安全利用措施是否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4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5 17:10至2020-10-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1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局十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城中路17号
联系方式:18159990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
联系方式:186059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晓鹭
电   话:1860599111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0-09-25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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