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空港核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空港核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核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HYX080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KGCGZX2020-015);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核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5.9625万元; 采购需求:选择一家供应商,采用好氧发酵技术、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长春空港核心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60%及以下的污泥,设计每天产生量在6.25吨左右(以实际产生污泥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环保主管部门评估认定的污泥处理资格;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评估认定的污泥处理资格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智城大街3777号 联系方式:0431-82158790(王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方式:0431-85670001-8033(王浩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源 电   话:0431-85670001-8033 4.监督机构: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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