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文本符合《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通知(渝水〔2019〕3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水规〔2019〕9号)文件要求,以及后期上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
二、按照程序到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获取标准工作地图(精度为1:10000、大地 2000坐标系、国家高程基准85黄海高程)。
三、对江津区已建、在建水库、堤防、集中式供水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坐标进行实测复核,采用大地2000标准坐标系,成果通过审核后在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标注。
四、对江津规划水利工程进行现场实地勘察,成果通过审核后在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标注。2020年,完成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
五、提出重要涉水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清单,提出水利基础设施管控和保护措施,明确水生态保护修复重要任务。
六、划定涉水生态空间,划定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及建设用地,预留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以上空间全部按要求落图。
七、提出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意见、提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和项目,提出涉水生态空间管控和保护要求等。
八、规划及现状水利工程及管护范围电子图件及空间实体数据须提供一套采用标准格式(GDP)数据,协助制图单位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