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中心商务区自贸大厅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商务区自贸大厅物业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一、二层,原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本次物业服务采购,服务期3年,自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具体需求见附件。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193.4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地点位于中船重工大厦一、二层,资产归天津中船重工海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中船重工大厦整体均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本项目只能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C2栋9楼、10楼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C2栋9楼、10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一、二层,其资产归天津中船重工海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中船重工大厦整体均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 经综合论证评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该项目的采购,由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的服务公司。 |
张瑞华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
高级经济师 |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12月05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 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庆盛道966号 2)联系人:高浩瑞 3)联系电话:022-6581786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2)联系人:张明翔 3)联系电话:022-59002816转6687;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邵琢 3)联系电话:022-66897853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doc
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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