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所 渣土场变电箱增容项目 (项目编号:CYZB2019-F-03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北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所 委托,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渣土场变电箱增容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渣土场变电箱增容项目
2.项目编号:CYZB2019-F-03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项目预算
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10-18到 2019-10-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天房美域商业广场3号楼5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0-29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0-29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天房美域商业广场3号楼5层第一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庆
2.联系电话:022-5806159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1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磊:1375233481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天房美域商业广场3号楼5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061590 1852605919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所、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缴纳方式:电汇方式。投标人最迟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账 号:441130100100029535 2.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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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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