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购置智能辅助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1017Z1189
一、采购条件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购置智能辅助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采购资金来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购置智能辅助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购置智能辅助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吉林市
2.4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所涉及内容需与法院现有审判系统、庭审系统对接,为确保项目质量,开标前投标供应商需到采购单位进行设备及软件兼容性测试,测试通过后由采购单位出具测试合格报告(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 2019年10月25日16 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U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26478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业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2755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73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432-624049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业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女士
电话:15044205665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百业国际五金汽配城A9号商铺0单元3层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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