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政府取暖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本溪南芬区辽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溪市南芬区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南芬区政府取暖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XNZG201909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南芬区政府取暖煤采购项目 取暖煤热量值不低于5000大卡;煤块热量值不低于6000大卡-7000大卡,原煤、带烟块煤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采购:原煤1000吨,块煤500吨;本溪南芬区辽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原煤:600吨;本溪市南芬区广播电视台采购块煤:15吨。冬季取暖煤采购,共计:2115吨。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00 元/吨。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600 元/吨。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8、投标单位可为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煤炭经销)的煤炭经销商。 9、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年煤质质量检验报告书(要求有正规资质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且所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必须与所投标煤种质量要求相符。 10、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11、非法人代表到场的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0 月 16 日 9:30 时起至2019年 10 月 22 日 15: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碧水云天售楼处后(东方管业院内)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提供当年煤质质量检验报告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 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本溪南芬区辽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溪市南芬区广播电视台。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 项目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43110700
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碧水云天售楼处后(东方管业院内)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联系电话:13898203336 15641415966 传 真: 邮箱地址:lnjb2226@163.com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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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南芬取暖煤招标公告(二次).doc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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