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委托,对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LNTY-ZB07-2019-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等资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300000.00元(包含一切费用)。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投标单位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7.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规划甲级资质;
7.3 投标人须为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五、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0月 16 日 08 时起至 2019 年 10 月22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绥中县盛华园二期B10号楼门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2)资质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再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5:00时(北京时间),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本项目名称及编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110320700000011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基本账户。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会议。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绥中县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29-2310314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项目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 1890429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