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902004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鹤大线桃源至椅圈镇西段一级公路专项交通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东市鹤大线桃源至椅圈镇西段一级公路专项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19】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东市鹤大线桃源至椅圈镇西段一级公路专项交通工程
2.2.招标单位: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3.建设地点:丹东东港市境内
2.4.资金来源:交通部门专项资金
2.5.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丹东东港市境内,起点位于东港市桃源村(与县道东高线平面交叉)处,起点起讫桩号为K1420+305,终点位于椅圈镇西,终点桩号为K1451+005。路线途经东港市新城街道、长山镇、北井子镇和椅圈镇,此次设计里程全长为22.9公里。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K1420+305-K1434+774)
第二标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K1434+774-K1451+005)
第三标段:公交站点及附属工程及路基、路面工程
以上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7月30日,共计269日历天(以上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1参与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2参与本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参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投标单位近三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年至少具备一项干线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并且其中至少有一项施工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单位须具有A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道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总工1人,须具备道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包含起止时间当日,下同)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省委正门斜对面)(详细地址)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④参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站(http://glxy.mot.gov.cn/)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⑥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 (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⑧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含)以上的信用报告;⑨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道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提供道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每名成员身份证以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两套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9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省委正门斜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注: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31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省委正门斜对面
邮 编: 110001
联系人:史宇亮
电话:024- 23601220
传 真:024- 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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