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XH-01 无线调车设备[二次公告] |
[ 招标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 ] |
招标代码:00242019012302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XH-01 无线调车设备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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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1、项目名称 |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 |
2、招标单位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
3、建设地点 |
辽宁省 |
4、工程规模 |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义县站(不含)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朝阳站,线路全长82.2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 28.5公里,单绕约27.8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25.7公里,桥隧比约13.6%,新建北票支线疏解线约14.5公里,北票支线白石水库淹没范围线路同步改移,骆驼营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延长至1050米。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朝阳站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叶柏寿站,线路全长80.7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59.4公里,单绕约4.0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17.3公里,桥隧比约23.4%。 |
5、总投资 |
729000万元 |
6、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7、标段划分 |
XH-01 无线调车设备 |
8、招标内容 |
材料设备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10、计划工期 |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12、合同估算价 |
0万元 |
13、投标保证金 |
6.40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 |
XH-01 无线调车设备标段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XH-01:无线调车设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1.2注册资金:生产商不少于1000万元,代理商不少200万元; 3.1.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7年和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5相关STP及驼峰机车信号设备必须取得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行政许可或中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1.6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3.1.7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CMA和CNAS标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有效期以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3.1.8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3、其他要求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https: //www.sytljwzzb.com)”上发布。7.3问题澄清 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招标人、招标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招标人邮件:liren61175@126.com 招标机构邮箱:cgsjsk@vip.163.com 7.4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4-62080710、024-62080713 注:发票(标书款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发票接收邮箱)。 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方式均为到付邮寄,暂不支持上门自取方式,一经开出不能更换。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9-10-12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10-18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 4.2.3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 4.2.4投标人报名资料:提供报名费汇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及所提示需要的材料。 4.2.5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9-10-12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9-10-18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4.2 网上报名 4.2.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08:00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除节假日)。 4.2.2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 (https://www.sytljwzzb.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包件号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准确,物资采购所将留存备查)。 4.2.3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 4.2.4投标人报名资料:提供报名费汇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及所提示需要的材料。 |
5、招标文件售价 |
200 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均可通过办理汇款,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后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1办理汇款 4.1.1本项目谈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200元。 4.1.2购买招标文件后,即可选择参加一个或多个包件,不允许拆包报价。 4.1.3购买招标文件办理一次汇款后,至本项目采购结果发布或中止,无需再次购买。 4.1.4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4款,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汇款注明:ZTSYJSZ2019-091-包件号)。 4.2网上报名 4.2.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08:00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除节假日)。 4.2.2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 (https://www.sytljwzzb.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包件号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准确,物资采购所将留存备查)。 4.2.3投标人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 4.2.4投标人报名资料:提供报名费汇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及所提示需要的材料。 4.2.5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4.2.6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上公布的本项目进度情况,如重新组织报名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并重新提交报名资料后,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9-11-06 10:30:00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具体开标场地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开标一览表)。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公章)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
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 |
邮编 |
121000 |
联系人 |
李部长 |
电话 |
0416-2552525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太原北街4号 |
邮编 |
110001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
电话 |
024-62080865 |
账号 |
3301002209249050332(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联系人 |
张经理 |
传真电话 |
024-62022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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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5.3 投标保证金 5.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XH-01:6.4万元。 5.3.2投标人须于10月31日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汇款注明:ZTSYJSZ2019-091 -包件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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