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9020046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材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供货周期
2.1项目概况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拟采购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材料。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个冬季防滑期(2020年4月30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为融雪材料的制造商,也可以为融雪材料的代理经销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法人资格 |
投标人(制造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
2 |
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同时具有:
①具有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②2010年至2018年内国际认证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973-2015(路用非氯有机融雪剂)的规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品牌的融雪材料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融雪材料制造商和其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代理经销商投标时指代理经销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制造商),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或其母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① 《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 /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还需携带:代理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制造商对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但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桃仙街道宁路村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4-8236206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