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单一来源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9年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项目审核前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9年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信息详见相关附件公司提供。1、考虑到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精准性,尤其是《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8号令对医疗设备性能质控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只有原厂保修才可达到维修保养后的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的可靠性。2、原厂保修响应速度快、配件来源可靠、配件具有可溯源性,且工程师具有原厂资格认证,同时原厂保修可做到设备全生命周期的跟踪和管理,可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3、目前第三方关于配件的返修再用、替代配件的使用,进口水货配件等情况时有发生,会给医疗设备诊疗的精准性造成很大的风险,存在较多医疗安全风险隐患。综上所述,申请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9月26日起至2019年10月0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行政审批窗口(地址:文化街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51-6982682)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301号,联系人:姚宗碧 林嘉丽,联系电话:0951-59201221)。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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