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广告
信息搜索

团结路二期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HCBYCG-2019-090)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183906】号 发布时间:2019/9/17 7:37:33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电子电力
内容: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团结路二期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HCBYCG-2019-09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团结路二期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团结路二期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工程
2.项目编号:HCBYCG-2019-09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一、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规定。 二、技术总体要求 1、必须满足本项目图纸(方案)中的技术要求; 2、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之规定和地区的强制性规定。 3、施工人员应遵守我方施工现场的各级管理制度。 4、供应商在质量、工期上给采购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后果。 三、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团结路二期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工期:61日历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施工技术要求: A、磋商单位在开标前须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工程概况、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明确技术要求。踏勘结果完全由磋商单位自负。 B、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关图纸施工。 C、文明施工,并制定文明施工措施。 3、甲方对材料及工艺要求: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对主材料有材质要求的按图纸要求进行采购。 4、 施工项目的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2004]148号文件《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的管理规定。 5、其他有关要求及说明: 5.1)凡因施工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人身伤害、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5.2)施工中,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部分而需要进行返工的,其全部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3)施工单位应对本工程施工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防火防盗意识的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5.4)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卫生标准、噪声标准等应满足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安全施工和控制扬尘责任书,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对施工区域以外的建筑物及设施造成破坏和影响,如:上下水管道、井盖、各种电缆、建筑物等。应做好原有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进行赔偿;同时做好隐蔽工程保护和恢复,如有破坏,由施工单位进行赔偿。如隐蔽工程妨碍施工,须与建设方做好技术协商。 5.6)施工现场涉及水、电、气所发生的费用由竞价单位承担。除此之外凡在本工程中涉及的环卫、环保噪音、渣土费、代扫费、占道费、城管等所发生的费用也由竞价单位承担。 5.7)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磋商供应商对外不准泄露,违者追究责任。 5.8)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 5.9)主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其材料质量、规格、品牌、性能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10)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11)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售后服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并能密切配合其它配套施工项目。 5.12)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已确认。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 四、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及技术规范: 严格执行施工图纸(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及地区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关强制性规定。 670.85
三、项目预算
670.8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以上人员须提供考核依据。(3)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5、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供应商须具有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9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9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17到 2019-09-2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9-27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9-27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守尘
2.联系电话:1552283250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宽:022-8657071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69107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上网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在线浏览采购 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客服客服010-63486848 68282024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项目: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