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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山巴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4201900012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9-10 11:25 |
采购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山巴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阿坝州松潘县山巴乡山巴村,联系方式:巴桑老师,1890904545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5A,联系方式:蒲女士,1340867217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巴桑老师,电话:18909045456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本项目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上本人签名)。 以上三类材料只需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附注;审计单位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审计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的财务报表按规定提供),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②也可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和社保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11)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1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①提供银行转帐凭证;②开具保函的须为原件) (13)响应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14)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供应商不需提供本项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供应商不提供本项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资料交磋商小组) (17)供应商不属于联合体磋商的承诺(格式自拟)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9-11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9-18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5A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5A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9-23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9-23 11: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5A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9-23 11: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2单元1005A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0.9万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 收款单位: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89092419108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湖三千支行。 投标保函按以下方式进行: (1)投标保函应为金融机构出具(如有分包,应按分包分别出具),并有详细明确的验证方法; (2)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保函的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写明分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担保内容(即: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响应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机构足额向受益人支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前款规定的金额; (5)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 |
预算金额(元) |
45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行业划分 |
N78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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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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