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乌兰浩特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临时用电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临时用电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9]00501号
采购文件编号:远维招字【2019】第19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乌兰浩特市吉庆片区棚户区改造(吉庆小区住宅组团)A区临时用电工程 |
1 |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
9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伍级(含伍级)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人员要求: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满足投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的单位。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附供应商在以上任一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提供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8月27日至2019年09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朴盛永
联系电话:18447379333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王佳齐 联系电话:13654800430
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