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SZB2019-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根据长岭县县级政府资质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定点采购D【20190726】-0007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入围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2定点维修范围: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3台公务车辆(详见客户需求表)
2.3服务地点: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本次定点维修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6入围家数:确定2家汽车维修企业作为本次定点维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定点维修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维修和配件等项目)。
3.2投标人须具备三类(含三类)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汽车维修资质)。
3.3定点维修企业要在长岭县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3.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 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0日至2019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3.1项-3.8项要求中提到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吉林省合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吉林省合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122207227952328321
联 系 人:徐科长
电 话:135969707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合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91220112MA15382Q7U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西街天普路1550号泰豪总部基地(一期)4号楼605号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15604309244
8.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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