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物业及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物业及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WF2019-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欢
项目联系电话:0955-70667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1号
联系方式:金欢 0955-7066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荣娜 0951-596822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负责市局办公楼及附属楼大厅、走廊、指定区域办公室、各类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茶水房、活动室(包括文体活动中心、健身房、瑜伽室)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工作及各类会议服务工作。
2.负责市局办公楼院落、绿化带、停车位、自行车棚等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办公区域的垃圾清运工作。
4.办公楼一楼大厅的保洁
(1)每天进行常规保洁。
(2)每天至少尘推地面四次,做到发现污点,随时打扫,不留死角。
(3)在正常办公时间根据进出频繁和容易脏污的区域进行重点拖擦,增加拖擦次数。
(4)电梯门、茶几、台面及摆放、沙发、花盆外表、展品、展柜、展栏及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清抹至少1次。
(5)及时更换有烟头的烟灰缸并清洗干净。
(6)各大厅门要随时拖擦,遇大风雨雪天气,要及时关闭门窗,铺设地毯、设警示牌做好防滑、防雨工作,保证大厅卫生整洁。
(7)遇下雨或下雪天在大厅门口铺设防滑垫,设警示牌,增加拖擦次数,以防客人滑跤或将雨水带进大厅。
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7728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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