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询价V2.0采购公告(重新询价)]扫描仪网上询价V2.0采购(重新询价)(项目编号:ZFCG20190813)
询价公告(网上询价V2.0编号:ZFCG20190813)
信息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90813 采购方式:网上询价V2.0
受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询价V2.0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询价V2.0。 |
一、网上询价V2.0邀请
1.网上询价V2.0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询价V2.0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价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00 ~2019年05月20日 12:30:00
3.联系人:姜欢欢
4.联系电话:7253235 |
二、网上询价V2.0采购需求一览表 |
需求1(平板式/馈纸式扫描仪) |
单价上限(元) |
¥4,000.00 |
数量 |
1 台 |
预算金额(元) |
¥4,000.00 |
商品 |
商品名称 |
参数项 |
参数值 |
基本参数 |
产品类型 |
条码式扫描仪 |
扫描方式 |
全向 |
扫描速度 |
每秒5400次 |
扫描尺寸 |
≧508 mm H x 279 mm D x 286 mm W (7.6 |
光源 |
可视激光二极管激光,波长650 nm ± 10 nm |
连接 |
接口 |
USB,RS232,IBM468x/469) |
尺寸重量 |
尺寸区间 |
宽度≧292mm |
重量区间 |
MS2420(紧凑型带电子秤)≧9.97kg:MS2421(紧凑型可集成电子秤)≧7.20kg |
配件 |
配件名称 |
数量 |
参数项 |
参数值 |
服务 |
服务名称 |
参数项 |
参数值 |
售后服务 |
保修期 |
按厂家提供期限 |
原厂标准化服务 |
质保期 |
三年全保上门服务(需提供保修卡) |
供货商承诺提供服务 |
免费上门安装调试 |
免费上门安装调试 |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
是 |
服务响应时间 |
24小时 |
未经拆封原厂包装新品(非二次封装商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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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送货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原件) |
是 |
关于"合法来源证明"说明 |
1、本系统按“诚信承诺在先、失信惩戒在后”原则对供应商进行管理,采购人可将合法来源证明作为验收依据,但不得作为选标前置条件。2、对合法来源证明的要求、审核、认定,是由采购人负责。3、证明产品来源合法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厂家授权、代理授权、官网信息验证、进货发票等,只要能证明货物来源合法的,都属于合法来源证明。 |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以下简称“政采部”)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发布网上询价V2.0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询价V2.0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上询价V2.0系统,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询价V2.0公告的要求参与询价。
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询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商应按平台询价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询价V2.0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询价V2.0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询价V2.0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904/P020190404409422168443.pdf)范围,且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凡是不能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货物验收不得通过)。
7、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建立与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请自行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四、网上询价V2.0规则
1. 网上询价V2.0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30。
2. 网上询价V2.0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系统随机确定; (4)不满足要求的,排在满足要求之后,且不得选其成为成交供应商。
3. 供应商首次报价不足3家的,询价失败;重新询价仍不足3家的,询价失败;第三次询价起,不再限制报价供应商家数。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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