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咸阳高新区特勤消防站建设健身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高新区特勤消防站建设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XC-HW-0209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咸阳市高新一路1号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29-333186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健身器材;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部分
采购预算:¥12.3万元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3.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9日14:00
2.报价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14:00
3.报价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柱、胡世斌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53;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