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17A5221)采购公告
一、项目号:17A5221
二、项目名称: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3,02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实验室设备1 |
¥2,090,000.00 |
1 |
批 |
经批准,本分包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号:2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实验室设备2 |
¥930,000.00 |
1 |
批 |
经批准,本分包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总计:¥3,02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或中国境内代表机构或总代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进口仪器都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2月6日 至 2018年2月27日 10:00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代理机构处。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期: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4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3.1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6511610606
3.2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华坊)登记并购买。
4.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分包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1629@qq.com(邮箱)。
4.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华坊),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2月2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2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 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详见当日一楼大厅显示屏)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2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 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详见当日一楼大厅显示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采购经办人:陈蔚东
采购人电话:023-72225550
采购人传真:023-7222555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乙大道六号
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蒋兆晖
代理机构电话:1858100550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华坊
十一、附件
17A5221涪陵检验所设备采购(发布稿)0206.docx (135.12 KB)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32 KB)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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